山东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通知
山农大学通字〔2023〕66号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素质评价
和奖优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素质评价和奖优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学生素质评价和奖优评定工作依据2022版《山东农业大学学生手册》第八章“素质评价与奖励处分”部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内容
开展2019(五年制)、2020、2021和2022年级学生素质评价,在此基础上开展奖学金评定和先优评选工作,包括: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工作单项奖、社会实践单项奖、文体工作单项奖、学习进步单项奖、突出贡献单项奖);评选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工作进程
1.材料准备阶段(9月12日—9月14日)
按照学校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院“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和“学校奖学金以及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细化评价标准和加减分依据,明确奖学金和先优评定条件;公示实施细则和评选办法,确保本学院学生熟知,并根据学生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将实施细则和评选办法报送学工处(上传学工任务)。
2.测算评选阶段(9月15日—9月28日)
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学习2022版《山东农业大学学生手册》第八章“素质评价与奖励处分”相关内容,传达学校关于素质评价和奖优评定的通知精神,布置素质评价和奖优评定工作;以专业、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素质评价,评定奖学金和各类先优;汇总评定结果,确定拟获奖学金和先优名单。
3.公示报送阶段(10月9日—10月13日)
拟获奖学金和先优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同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报送材料包括:
①表10.各项奖励先优评定结果汇总表
②表11.优秀学生奖学金明细表
③表12.创新创业奖学金明细表
④表13.单项奖学金明细表
⑤表14.三好学生明细表
⑥表15.优秀学生干部明细表
⑦表16.先进班级明细表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送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岱宗校区学工楼301室),电子版压缩后(压缩文件名称为:XX学院奖优评定材料.rar)上传学工任务。
四、注意事项
1.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将取消其奖学金和先优评选资格,空余名额不再递补。
2.凡是受到纪律处分的、本学年有一学期取得学分未达到15学分的不得参与本学年奖学金评定,转专业学生要在转专业前所在班级参加素质测评和奖优评定。
3.各学院要认真计算评定人数,评定结果不得超出经费和人数要求。
4.素质评价中各项加减分标准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和学院实施细则,各项加减分均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学生监督。
5.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素质评价和奖优评定的学院,要及时报学工处批准。
五、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2022版《学生手册》中有关内容,特别注意学习新修订内容,科学制定本学院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精心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加强领导,规范程序。素质评价和奖优评定工作要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内公示的程序评定。
3.严格条件,加强监督。学校设立监督电话(8246878),确保素质评价和奖优评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公认”。
4.学生素质评价和奖优评定工作所涉及的文件表1、2,表4-9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印制,各学院于9月15日—9月19日到泮河校区自由鸟文印室领取( 联系电话:8248109)。
附件:2023年学生素质评价和奖优评定相关表格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