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
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62号)和《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1年省属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鲁学助〔2021〕21号),以及山东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农大办字〔2018〕14号)要求,现将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评选对象:2019、2020、2021级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3. 评选办法: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条件与办法,经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评选结果须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根据山农大办字〔2018〕14号文件中第十六条规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中,发表论文或取得的成果在评选中的加分只能使用一次;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材料不能重复用于当年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5.《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电子版及经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于2021年11月1日前报研究生管理科(1#425)备案,电子版发371755693@qq.com。
6.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奖助学金政策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严格遵守省资助中心及学校相关制度规定,要坚持“四严四公”的原则,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轮流坐庄等违规违纪行为。
(2)各学院要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制定具体评选标准。各学院评选办法需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对研究生进行公示,评选办法及公示佐证材料请于10月19日下午17:30前交研究生管理科(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3)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评选监督电话:8242358和监督信箱:371755693@qq.com,各学院也要公布监督电话和监督信箱,及时妥善处理研究生反映的各类问题。
附件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
附件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
附件3: 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管理科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