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中国新华社信息采集中心于2020年10月21日来我校对2021年毕业研究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采集范围:我校2021年应毕业研究生(在校生只能采集一次照片,不能重复采集,已参加往年照片采集的研究生不需再参加本次图像采集)。
二、拍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21日全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地点及拍照顺序提前一周另行通知。
各学院务必及时传达通知内容,特别是在外联系工作和做课题的研究生,要求其务必于10月21日前返校,不得遗漏一人。
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拍摄的研究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研究生证,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到新华社大学生图像采集中心进行补拍,收信地址写本人,并将电子版、纸质版照片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未参加图像采集或因在外采集个人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无法上传教育部信息者,后果自负。
三、着装
男生应着白色衬衣,鲜艳领带;女生浅色上衣(因国家规定为蓝色背景,勿穿蓝色、黄色、绿色、紫色衣服),发型规整,可化淡妆。
四、拍摄收费标准
按新华社的收费标准每人15元。由各学院负责,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于10月16日前存入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行:建行泰安山东农业大学支行,帐号为:6217002220007483833,户名:卢骁),并将存款凭条客户回执单交研究生处管理科(1#425)卢骁老师。由学院统一填写图像采集人员名单(模板见附件,名单按博士、学硕、专硕顺序和学号由小到大进行排序),纸质版电子版于10月16日前报送研究生处管理科。
五、研究生网上图像信息核对
研究生照片采集完成后2-3周,照片和信息上传到“山东高校影像”公众号,被采集研究生可以在“个人中心”功能栏内的“个人信息”进行信息与图像的校对和勘误。务必在采集后1个月内通过“山东高校影像”公众号校对和勘误采集的照片和信息。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图像采集工作,研究生辅导员负责图像采集组织工作,并在拍摄现场维护秩序。拍照严格根据学院顺序进行,研究生辅导员不到现场者,不予学院拍照。
2、天气转冷,请同学们注意保暖,衣服及各类物品临时存放、行走路线及拍摄流程等务必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不服从安排,扰乱现场秩序者,不予拍摄,并按照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新华社山东分社图像采集部。
地址:济南市玉函路7号
联系电话:(0531)82024793 82024739
研究生处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