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 2019-02-25 浏览次数: 10

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省招考院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基本原则

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是否符合博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学院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负责人、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人、导师组组长组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57人的专业复试工作组。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和形式,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规范过程、保证质量。复试要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要严肃纪律,规范过程。复试内容应主要包括对学术水平的考查、考生专业英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进行学术水平考查。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同时要对考生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进行测试。

2.进行专业英语测试。按照招生专业培养要求和学科特点,对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英语测试。

3.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各招生学院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复试小组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审查材料等形式,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4.进行体格检查。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原则上由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考生提供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进行确定。对身体状况有异常的考生必须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校医院。

(三)公平公正、评分合理。复试要做到程序科学、操作规范、政策公开、执行公正。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专业复试工作要全程录音录像,图像资料、复试所有纸质材料,各学院都要保存备查。

(四)成绩记录及信息公开

专业英语测试、学术水平考查实行百分制。成绩计算方法为:复试成绩=专业英语测试成绩×40%+学术水平考查成绩×60%。各成绩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40%,初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60%

考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单项成绩不及格者

2.复试成绩不及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格检查不合格者。

5.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

6.因违反国家、省和山东农业大学有关规定,需取消录取资格者。

招生学院要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并在学院网站等有关信息公开途径公示不少于10天。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及地点: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在初试结束后当天或次日进行。各学院要提前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38日前将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和学院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缴费:316日至18日考生通过研究生复试交费系统交纳复试费270元,交费成功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号楼421室)领取复试登记表。考生需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复试登记表到学院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考生需要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2019年博士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2份、政审表1份、科研成果原件、硕士论文评阅意见书(往届考生提供)、硕士期间成绩单、县级以上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四)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复试成绩等签字、盖章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于329日前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各学院根据本意见制定不低于本意见标准,且符合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方案,但必须在复试前向全体考生公布。

 

 

 

                           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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